首页 >> 博文 >> 刑事案件被告人着便装出庭受审
自2015年3月以来,沙湾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内,凡刑事被告人开庭审理的案件,被告人均没有穿着看守所的标识马甲,而是身穿便装。被告人脱去‘马甲’,是去‘符号化’,避免给她贴上有罪标签,这也是司法文明的一个体现,也是沙湾县人民法院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2月26日公布的《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中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机制有关内容的具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