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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乱承诺,但必须践诺

2014-7-12 9:27:03中国承诺网已有0人评论 加入收藏

7月9日上午,江西宜春“夺刀少年”柳艳兵和易政勇分别收到南昌大学和江西财经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而在聚光灯之外,还有一名来自江西萍乡的特殊考生肖玉玲,似乎被遗忘了。“面对疾驶过来的大货车,在生死关头,14岁的肖玉玲奋不顾身将自己的同学推到安全地带。同学得救了,而她自己却被无情的车轮夺去右腿。”四年前她为救同学失去右腿,当地教育部门曾承诺确保其上重点大学;如今她高考结束,一切暂无下文。(7月10日《南方都市报》)


肖玉玲的故事,很容易让人想起最近引起全国公众较大关注的“夺刀少年”柳艳兵和易政勇。而且单纯从见义勇为所付出的代价来看,肖玉玲的牺牲无疑更大,柳艳兵和易政勇因为夺刀而受伤,现在已经治愈,没有对身体造成更大的伤害,而肖玉玲却因为在交通事故中挽救同学最终失去了右腿,造成了终生的遗憾。


但是从目前双方所面临的结果来看,对肖玉玲无疑是有失公平的。柳艳兵和易政勇已经收到了自己心仪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并且获得了减免学杂费的待遇,肖玉玲却守着四年前当地教育部门给她的那个确保其升入重点大学的承诺,苦苦等待下文。事情也很凑巧,勇斗歹徒的柳艳兵和勇救同学的肖玉玲,都来自江西,这倒不是说江西省有关方面“重男轻女”,而只是因为时间的缘故:“夺刀少年”的事迹刚刚发生,他们在见义勇为的时候,也正好在准备参加高考,而肖玉玲见义勇为救同学的事迹,却发生在四年前。


新闻传播规律中本来就有“喜新厌旧”的惯例,这也没有什么不正常的,但是站在政府与社会的角度来看,却不能因为中间隔了四年就厚此薄彼。更何况,在四年前肖玉玲成为救人英雄,得到“见义勇为”“春蕾女童”等荣誉的时候,当地政府还作出过确保其四年后升入省内重点大学的承诺,那么现在到了兑现承诺的时候了,政府岂能装聋作哑?


而说到教育部门的这个承诺,也是引起极大争议的地方。其实对于见义勇为,有很多方式和途径来给予表彰和奖励,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而不一定非要许诺其上重点大学,尤其是对于当时还在读中学的肖玉玲来说,当地有关方面作出这样的承诺确实有点操之过急。因为四年后是什么情况,谁也无法预料,我们做个也许不太恰当的假设,如果在四年之后昔日的救人英雄成了一个成绩不好,或者是其他方面也有问题的“问题少女”呢?如果硬要保送她上重点大学,必然会引起各方面的质疑和争议。


但不管怎么说,既然这个承诺已经作出了,那么现在政府就应该遵守当初的承诺,兑现当初的诺言,尽快安排肖玉玲进入大学就读。换言之,政府不能乱承诺,但对于已经作出的承诺,即便它有不妥当、不合理的地方,也应该努力践行。而这个承诺本身的不妥当,不合理,也只能当作教训,在以后的工作中被认真汲取。政府如果轻易食言,不但有损自身的公信力,而且也会给当事人带来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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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来源:现代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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