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昭苏县工商局在对县城、四个团场的农资市场检查时发现两起违法销售无标签油菜种子案。
在此次农资市场检查过程发现该两起违法销售无标签油菜种子案,其进货渠道均为伊犁某种子经销部,其种子包装上存在以下两个问题:一是标签未采用印刷式,而是采用手写:“青油14号”;二是标签内容未依照《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第四条之规定标注产地、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质量指标等应当标注的种子及相关信息。在现场询问时得知某甲农资经营单位在伊犁某种子经销部以12元/公斤的价钱购进,共购得500公斤,随后以14元/公斤的价钱进行零售;某乙农资经营单位在伊犁某种子经销部以12元/公斤的价钱购进,共购得135公斤,随后以15元/公斤的价钱进行零售。目前这两起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