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市场秩序,巩固和丰富“红盾护农”成果,昭苏县工商局确定四重点六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农村市场监管工作,保障农村市场健康发展。
四重点:一是确保“红盾护农保夏播”工作顺利进行,重点对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进行专项检查,强化经营资格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二是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侵害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问题比较严重的重点批发经营商、家电销售商场等商品交易市场;三是惩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销售不合格商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假使假以及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和商标侵权、虚假广告等各类违法行为;四是检查各类食品、农副产品、汽车摩托车家电下乡产品、建筑装饰材料等商品。
五措施:一是严格《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审核农村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二是监督农村食品、商品经营者依法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记录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三是加强对农村农资经营单位的检查力度,结合基层管理责任区制度,通过增加巡查此次,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化肥、农药、兽药的检查频率;四是通过设立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及时公布商品质量信息,认真实施质量不合格商品下架、退市制度,坚决把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清除出市场;五是继续深入开展“汽车摩托车、家电下乡”市场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以“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名义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六是加强对农村市场中各类食品经营场所、食杂店监管和整治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
通过确定四重点六措施不断完善农村市场监管制度,保障农村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