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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我们具备公民意识了吗?社会认同:我们多次被自己感动

2009-8-26 21:57:46中国承诺网已有0人评论 加入收藏
2008年,因那些深刻、真诚、前所未有的社会认同,我们深味公民意识的内涵。我们经历雪灾,冰雪被温情融化;我们经历地震,废墟被爱心夯实;我们经历奥运,奥运因奉献生动。这温情、这爱心、这奉献,让我们多次被自己感动。
    我们参与了一个神圣的伟大仪式——全国哀悼日。我们一起低头默哀,心痛和眼泪是我们一致的情绪,我们学会释放哀伤,学会尊重生命,学会感知国与民共同存在。

我们见证了一种可贵的民间精神——志愿精神。没有被动的驱使,没有“组织”的命令,以普通民众、志愿者、各种民间组织为主体的民间序列,因强烈的情感共振,从全国各地自费奔赴震区参与救灾工作,主动自愿地承担起“公民”的义务和责任。
    《南方周末》说:志愿者们从四面八方赶来,带着“做些什么”这个简单急迫的愿望。这是中国未曾出现过的民间大爱。
    美国《时代》周刊说:“这里的人民不仅懂得如何哀悼,而且懂得如何给予。”
    我们参与了一场轰动的平民慈善——从普通民众到明星名人,从学步小童到白发老者,从乞讨老人到低收入者,一笔笔数目不等却被寄予相同感情的捐款,快速抵达震区。
    哀悼、志愿、慈善——这3个悲悯而深情的词汇,一起印证着人类同情心、社会奉献意识、社会责任感在情感和行动上的统一。
    2008年,“公民意识”在北京奥运会上被屡屡提及。从海外护卫奥运火炬传递的留学生,到奥运上展现精神风采的年轻志愿者,富有激情、心怀梦想的“鸟巢一代”成为中国公民社会成长的明证。
    2008年,“公民意识”似乎从没缺失过。在年初的冰雪灾害中,唐山 “义士”的志愿行动感动了全中国;在温州华盖山山脚下,23位老人设立的施粥摊也感动了全中国。
    《2008年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认为,2008年,以关注新闻时事、在网上直抒胸臆为特征的 “新意见阶层”正浮出水面
。其崛起正代表着公民参与意识的苏醒,作为一股新生力量,他们正影响着公权力的运行。
    这其中有积极而新鲜的力量,其存在堪称面向国际社会的、对公权力另类的补充和充盈。
    拉萨发生藏独分子挑起的暴力事件后,一些西方媒体进行歪曲报道,这时,23岁青年饶谨创办的反CNN网的出现,具有积极意义。参与该网站的网民将西方媒体的不实报道逐一找出,有序地发布在网络上,恨恨地抽了某些西方媒体一记响亮耳光,其力量甚至让很多外国记者认为它有“政府背景”。
    这其中更多的是监督力量,其存在形成了一股有效合力,是对公权力的有效检视、有力监督。
    新年伊始,湖北天门市城管殴打魏文华致死一事,在网上引起对城管体制的尖锐抨击。
    2008年3月,在2007年洪洞黑砖窑事件中负有领导责任的段春霞被任命为区长助理,这发生在段被撤职的处分时间内,且未经公示。在网络呼声下,段春霞的复出任职被叫停。
    本溪市委采取“双推双考”方式产生的共青团本溪市委书记等4个职位6名任职人选中,有3名是本溪市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子女。这一抢官闹剧也在网络民意监督下曝光流产。
    海南文昌一根被撞成两截的水泥电线杆摇摇欲坠,居民呼吁十天无人管,无奈之下张贴启事寻找有关部门领导。网上又掀起了对公权力在民生问题前熟视无睹的问责风潮。

    这种新生力量的网络发轫,是彰显公民意识的好现象,但也应该看到,如果缺少鉴别能力,盲目追随,就有可能沦为盲民甚至氓民。如哈尔滨6警察打死林松岭一案,最初,网络舆论几乎全谴责警察,而当网上传言林松岭有高官亲属时,网络舆论立刻转向“恶少林松岭”,表现出“谁的权力大、背景大就反对谁”的倾向。
    道德,是人生价值的底色,是社会追求的奠基。2008年,诸多凸显职业或特殊身份的主角被屡次推上道德舆论浪尖:教师、作家、记者、官员、大学生……
    在汶川大地震中,谭千秋等老师以生命翼护自己的学生,用生命诠释师德,令人震撼。但也有几位老师掀起几近全民的大讨论——师者的道德底线何在?
    年初,发生在贵阳六中的一桩血案被爆出,18岁的高中生孟超杀死了同学何小厉,只因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情人:他们45岁的女班主任。伦理和道德之于师德的意义何在?
    在汶川大地震中丢下学生独自逃跑的“范跑跑”也成舆论焦点,其言论称:“我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却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网上对此争议激烈:认为“范跑跑”违背职业伦理者有之;认为他的表现本能、不该苛责者有之。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下社会多维的价值观和道德底线失守的现状。
    继“范跑跑”之后,安徽长丰吴店中学的 “杨不管”又成焦点,教师杨经贵在课堂上对学生的打架行为坐视不管,最终,一学生意外死亡。
    汶川大地震期间,有些文人的表现也遭遇非议。余秋雨在博文中以“死后会成菩萨”等观点劝慰失去亲属的灾民,因表露出漠视生命的倪端而遭遇口水箭阵。

    山东作协副主席王兆山则以地震中遇难者的口吻,感叹国家人民抗震救灾的努力,发出了“纵做鬼,也幸福”和“亲历死也足”的感慨,写作需要承担的道义在其作品中荡然无存。
    记者的职业道德与良知也遭遇残酷拷问,一干真假记者收受山西黑煤矿“封口费”的消息被揭露。
    官员也被贴上道德沦丧的标签:徐州市泉山区原区委书记董锋为达到离婚目的,与支某发生男女关系时,要求妻子在旁边观看;深圳海事局副局长林嘉祥酒后乱性,猥亵11岁女童,并疯狂叫嚣:“我就是干了,怎么样?要多少钱你们开个价吧。”
    毒牛奶事件更让人愤慨,其领导人是明星企业家、慈善家、青年导师,但如果你的产品有毒,你还能是什么?
    特殊的职业需要特殊的道德,作为社会构架中的职能角色,社会人中的职业人的道德意识更能凸显一个社会的道德信心。清楚自己的角色和责任,是一个有责任的公民不可或缺的意识。
    2008年,一些影射公民法律意识的怪现象陆续发生,在这期间,当事主角要么离奇地漠视法律,要么呆板地理解法律知识,这些对法律意识的认知失衡,在当下具有典型意义。
    华东政法大学人文学院的两名女大学生因教授讲课时有批评政府的内容,便到公安机关以“反革命”为由检举老师。在表象上,这两名女生的法律意识极强,强到积极付诸于行动。这种积极却经不起深究,她们显然没认识到,批评、监督政府工作不仅是公民的责任,也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得到尊重和保护。
    在另一所高等学府——中国政法大学的课堂上,为情所困的大四学生付成励砍死了正在上法律课的教授程春明,其后冷静自首。拥有法
律知识并非等同于具备法律意识,只有在自觉约束、理性认知的基础上,这两者才能画上等号。
    在另一所更为著名的高等学府——北京大学,因国学大师季羡林先生“字画藏品外流”事件扯出另一桩怪事。据报道,因北大或北大某些人的阻挠,季承作为季羡林惟一的儿子,在13年间未能和父亲见面。季羡林先生被当做国宝,但其作为普通人的权利却被硬生生剥夺,原因何在?
    此类怪现象在别处也有很多:
    一对在上海地铁3号线吻别的情侣因成为 “网络红人”苦恼不已,他们吻别的视频被他人添加评论后上传到了网络。谁来监管公共场所摄像头?谁“传播”了他们的亲吻?
    北京一名13岁的女学生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说了句“很黄很暴力”,被网民认为“很搞笑”,于是,网民启动“人肉搜索”,把女孩的个人信息详细公开。而这种置法律规定和社会道德于不顾的“人肉搜索”行为,已在中国很普遍了。
    建设高度文明的法治国家,需要具有现代法律意识的公民。2008年,这些匪夷所思的事例的存在,证明着积极的、现代的法律意识的缺失,要对其进行完善,仅仅进行知识支持是不够的,还需要辩证、自觉、积极的道德认识。
2008·变
【因人而变】
    这一年,极不寻常,我们的记忆、悲喜感悟,和国家紧紧相连。
    汶川大地震中,我们团结一致、万众一心。作家张洁称:这些似乎已成
政治俗语的 “大词”,在抗震救灾中得到淋漓尽致的诠释和体现,以致很难找到别的词语代替。
    北京奥运会上,我们处身世界舞台中心,年轻志愿者的形象和力量蓬勃而出,让世界惊叹。世界视线的焦点、年轻的现代精神——这两者的有力结合,让人充满想象。
    我们看到,中国民间社会正在发生蜕变,在灾难与瓦砾的缝隙中,在赞赏与惊异的目光中,我们的公民意识在成长,在转化为普遍行动。
    公民意识是一种现代意识,是指把国家主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权利义务融为一体的自我认识,反映了公民对待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他人之间的道德观念、价值取向、行为规范。
    公民意识应产生社会认同——积极而负责地参与社会公共生活,实现作为群体成员带来的情感、价值意义。
    公民意识应不失参与意识——具有积极、理性参与公权力运行的主人意识。
    公民意识应坚守道德底线——道德是一种自律和社会他律,当每个公民都自觉追求理想的价值目标,整个社会的道德观念就会上升为社会发展原动力。
    公民意识应尊重法律意识——应自觉把法律作为衡量自己行为对错的标准。
    公民意识的成长,是一个国家迈向公民社会的前提。汶川大地震激发的举国同心,北京奥运会展现的文明气质,都意味我们公民意识的觉醒,这是一笔伟大的精神财富,是值得铭记的成长坐标。2008年,我们具备公民意识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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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艳艳 来源:都市消费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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