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1日乌苏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根据市局“关于完善警车治理的紧急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大队民警学习警车登记管理方面有无牌证不全,挪用、套用、使用伪造、变造及转借警车牌证,非执行紧急公务驾驶警车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灯标志、不服从交警管理、滥用警灯警报器等交通违法,警车私用、未着警服驾警车、是否携带三证(《人民警察证》、《驾驶证》、《行车证》)驾车,警车安全管理执行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学习,提高了大队民警对规范使用警车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敏感性,确保不发生违规问题,为我大队正常开展警务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