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局党委委员、纪检书记叶尔兰·哈依达尔的带领下,市局警务督察大队全体6名督察民警和市局2名纪委委员赴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部、头宫派出所进行了为期2天的考察、学习和工作交流。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部按照“力量往基层使,工作往实里干”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开展督察工作,使警务督察工作走在了全疆的前面,被评为全国公安警务督察工作先进集体。
乌苏市公安局警务大队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本着“学习先进经验,提高工作水平,推动队伍建设”的目的和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虚心态度,经请示局党委同意,前往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开展考察、学习和工作交流。在两天的考察、学习、交流中,两地领导及民警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地交流和探讨。通过交流学习开阔了视野、看到了差距,理清了思路,增强了信心,明确了努力的方向。同时,此次观摩学习既加强了双方在工作经验方面的交流,更增进了对彼此警务工作具体细节的了解,为双方彼此建立长期交流学习机制打下了牢固基础。
市局警务督察大队将以此次观摩学习为契机,树立争先创优意识,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推进警务督察工作,在学为己用的同时,还要结合实际自我创新,把市局警务督察工作整体推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