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4日,交警大队秩序中队民警顾德新、徐新东在国道312执勤检查过程中,发现一辆新D-04971宇通客运车辆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
据查该车核定载客25人,实际载客27人,超员2人,执勤民警立即将2人转载其它客运车辆中,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种行为规定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并对当事人进行了安全警示教育,并告诫乘客不要乘坐超员车、黑车和客运车辆超员的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