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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县工商局加强基层工商所法制员队伍建设

2011-2-20 15:37:19中国承诺网已有0人评论 加入收藏

霍城县工商局为促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转型的需要,建立“三大机制”,切实加强基层工商所法制员队伍建设,强力提高基层工商所法制员政治素质,促进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2010年全局立案查处各类经济案件55件,经过基层工商所法制员严格审核把关,案件质量有很大提高,当事人对案件满意率较去年大幅提高。

 

一、建立基层工商所法制员队伍建设制度机制

 

一是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重视法制员业务素质的培养,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法制员进行专业学习和培训,提高法制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完善法制员制度,对法制员工作要求、奖惩措施、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使法制员开展工作有章可循。三是落实法制员岗位职责。要求工商所法制员主要负责对以工商所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核审,对以工商局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行初审,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活动,对本所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二、建立基层工商所法制员业务培训机制

 

一是重视培养,切实提高法制员素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基层工商所法制员队伍教育培训工作,重点提高法制员的法律法规理解能力、执法办案指导能力、疑难案件破解能力和查处案件操作能力。二是岗位练兵和实战演练。要求法制员就办案程序、证据运用、事实表述、定性分析、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额的计算等方面进行演习。通过系统培训,法制员比较全面地掌握了核审业务知识要点,有力地提升了法制监督技能。

 

三、建立基层工商所法制员考核机制

 

一是由法制科组织力量不定式定期对法制员核审的案件进行考核检查,并将抽查结果在网上公布,年终进行综合评定;二是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每年底对全年案件质量进行全面排查,分析问题并提出改进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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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文山 来源:霍城县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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