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城县工商局荣获自治州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一直以来,霍城县工商局始终把民族团结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旋律,把振兴民族经济、维护民族团结视为己任,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努力营造宽松和谐的内外部环境,有力促进了民族团结工作蓬勃发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一是鼓励和帮助农牧民成立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帮助企业和农牧民注册农畜产品商标,扶持农牧民进城从事第三产业。二是在全县经营户中开展“爱祖国、反分裂、保稳定、促和谐”活动,坚持不懈地在广大个体工商户中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使他们在经营中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民族团结理念 ,互相帮助,共同致富。三是教育干部职工坚决反对分裂、维护稳定团结,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在全局范围开展“双语互学”工作,增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加深各民族干部之间的感情。四是从日常工作小事做起,各族干部坚持“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
霍城县工商局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工作,多年来未发生一起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件。全系统各族干部群众互相支持,保持了团结稳定的大好局面,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