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广大人民群众创造畅通的交通环境,乌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大对客车超员、货车违反规定载客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做到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过,极大地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道路的安全畅通。
2011年3月3日,执勤民警在乌苏市西湖镇对通行车辆例行检查期间,发现有一辆出租车在行驶至岔路口时,突然减慢速度,犹豫不决的缓慢行驶,凭着职业的敏感性,乌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立即责令该车停车检查,随后发现该车核定载客5人,实载8人。执勤民警当即责令司机对超员乘客进行安全转运,并对该车驾驶员及其乘客进行了深刻而严格的交通安全教育,向他们宣传了乘坐超员车辆的重大隐患。
2011年3月3日,执勤民警在第三小学门口站高峰期间,查获一辆绿色的大型拖拉机违反规定载客,执勤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该车驾驶员李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做出了严厉处罚并对其进行了安全警示教育。通过批评教育两位司机都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今后一定认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绝不再开违法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