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硬件建设。该局各工商所在实现计算机人手一台的基础上,城镇工商所还配备电子触摸屏、笔记本电脑,激光打印机、数码相机、快速监测箱等设备。二是食品经营户“电子监管”系统的应用。运用“一单通”加强对辖区食品经营者的监管巡查,强力推行电子台账,做到“全履盖、全运行”。三是加强监督,规范执法办案工作。按照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查处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必须全部登录“工商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行政处罚案件管理”模块。实行对立案、行政强制措施、核审、决定等内部审批环节由计算机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