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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卖淫案”凸显台湾社会病态

2011-5-21 12:42:32中国承诺网已有0人评论 加入收藏

【《台湾苹果日报》5月18日报道】这社会真的病了!台北两名外形俊俏的15岁少年,去年底通过网络与多名少女谎称谈感情,将她们骗上床后,再称“一起打拼赚大钱”,诱骗对方卖淫,甚至提供毒品。部分少女为了争宠还拼业绩,每月替两少年赚进300多万元新台币(1元新台币约合0.22元人民币——本报注),5个月来有12名少女受害,最小的仅12岁、最大的17岁。前晚警方将这两名少年逮捕,被害少女昨被暂时安置,检方将追查幕后是否有主使者。

 

警方表示,主嫌高姓少年言谈老成,还会闪避警方跟监。他被捕后竟理直气壮地说:“我对她们都很好,她们也很喜欢我,我们做想做的事,有什么不对?我*本事赚钱有什么不对?”

 

另一主嫌刘姓少年被捕后则向警方哀求:“可不可以不要告诉我爸妈?”她母亲获悉儿子开应召站,到警局后痛哭至休克送医。

 

两少年昨被移送板桥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讯问,裁定责付家长带回。两人与共犯何正雄(29岁)等8人前晚落网时,请8名律师到场辩护,昨讯后全被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等罪嫌送办,何嫌等昨深夜陆续被交保。律师张建鸣指,两少年诱骗12名少女卖淫,并以毒品控制,得处 10年以上徒刑,依一罪一罚原则,最重恐面临12个10年徒刑,但因2人仅15岁,依《刑法》可轻刑。

 

警方调查,高姓与刘姓少年分别就读国中三年级与二年级,去年底架设“月光时尚娱乐经纪公司”网站招揽***,旗下3处应召站每月进账300多万元,二人各得30万元,其他的分给何正雄等6名应召业者和旗下***,何嫌等负责开发客源。

 

警方循迹在高姓与刘姓少年经营的3处淫窟外埋伏,隐秘架设录像搜证长达2个多月发现,高姓少年不但在博客贴上自己的帅气照片引诱少女,还贴上一大沓钞票照片,引诱少女“加入我们的大家庭!”甚至宣称会从身边“辛苦打拼认真”的少女中,挑选将来可享荣华富贵的“女主人”,让无知少女误信谎言下海。

 

身材高瘦的高姓少年家住北市木栅区,母亲早逝,父亲在夜市摆摊卖鸡排。荒唐的是,他早出晚归接送少女卖淫,学校缺课连连,但他父亲见儿子赚大钱,竟替他向校方撒谎请假护航。

 

被救12名少女,年龄在12至17岁。少女供称,她们利用课余接客,每晚回家,父母均未起疑。

 

人本基金会执行长冯乔兰痛批高姓少年的父亲,“这父亲已失去照顾孩子的资格!”认为他将金钱放在小孩的发展前,生存观与价值观已严重扭曲,且有触犯《儿童及少年福利法》之嫌,得处2万至10万元罚金并公告姓名。大叶大学教育专业发展研究所教授黄德祥也痛批:“不只这些少年、少女价值观偏差,他们的父母也有严重问题!”

 

其实,台湾近年来少年罪犯屡见不鲜,2007年9月高雄县一名11岁黑客不满替桃园县某公司架设网站,只拿到1500元酬劳, 竟于该网站植入木马程式变成色情网站,遭警函送法办;2011年4月台中市一名12岁少年因缺钱,加入诈骗集团,假扮书记官,穿着过大的成人西装、提公事包,模样怪异引警拦查被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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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来源:参考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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