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中,裕民县公安局江格斯派出所民警积极深入辖区,从小事做起,亲民爱民,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实事。
2011年 5月17日,江格斯派出所接群众电话报称:在江格斯乡县砖厂东侧的公路上看见有一穿红色上衣的妇女脸上盖着一张报纸躺在公路上。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驱车前往,远远的看见有一妇女正在公路上穿梭于来往车辆中,一会儿躺在地上、一会儿又站起身,步履盘跚,手舞足蹈,此时正值双休日公路上旅游车辆多,车速快,稍有不慎后果不堪设想,民警迅速靠近那名妇女,稳定其情绪,经询问:发现该妇女语无伦次,精神不清,随带上警车经多方打听终于了解到该妇女名叫刘正梅,山东省阳谷县西汪村人,于2011年 4月15日随丈夫汪如民来裕民县江格斯乡县砖厂务工,原有精神分裂症病史,当日下午18时许砖厂工人忙于生产,刘正梅突发精神病独自一人走上公路。
望着眼前疯疯癫癫的精神病妇女,民警由用车将其送到县医院进行治疗,直到病情稳定,刘正梅的丈夫汪如民紧紧握着民警手说:太谢谢你们了,我们是外地来裕民县的打工人员,举目无亲,今天要不是你们及时相救,我今后都不知道该怎样生活,太险了,是你们给了她第二次生命,我会永远记着你们新疆警察,新疆“警察”真好,朴实的语言道出了一位打工者的心声。
民警用自己的行动践行了自己的诺言“群众利益无小事”,赢得了当地群众的一致赞誉,进一步拉警了警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