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各单位及时传达学习发生在我区的两起特大涉警事故的通报及县局《关于强化车辆管理预防涉警交通事故的通知》精神,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克服麻痹思想,进一步增强民警安全驾驶意识及遵章守法意识,严防涉警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从整肃警风警纪入手,要求民警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严格遵守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开特权车、“霸王车”,切实做到安全行车、文明行车,杜绝因驾驶人违法驾驶导致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对进一步加大对车辆轮胎、水温、带电线路等处进行细致、全面检查,确保所有车辆状况保持良好,牢固树立“对组织负责,对民警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意识,要求民警八小时内外不放松,严格遵守各项禁令及县局相关规定,坚决不碰“高压线”,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采取单位领导派车制度。指定专人驾驶车辆,除正常执行公务外,严禁公车私用现象,要求民警在执行公务时,必须带头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通过珍爱自己的生命,自己的家庭,更要珍爱他人的生命的教育,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
四、为进一步做好我局警用车辆管理工作,局警务督察大队进一步排查梳理在队伍和车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办法,专门下发通知,再次重申警车管理规定,采取不定时、不定点的工作方式,对全局的警用车辆使用情况展开明察暗访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