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0日13时,沙湾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接到110指令称:在教育路重庆发艺理发店内有人捡到一个包,请民警帮助寻找失主。巡警大队接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登记了报警人的信息,并当着报警人面打开背包清点了包内物品(现金300元、身份证一张、中国邮政储蓄存折两个、信用卡一张以及一张宿舍出入证)大队民警向报警人表达了一定会帮助其尽快找到失主,随后民警根据身份证及宿舍出入证等相关信息联系到了失主(马某 系大泉乡二道河子村人 现在乌鲁木齐上大学)及时将背包交还失主,看到失而复得皮包,失主马某激动地对民警表达了自己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