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6月26日17时许,沙湾县公安局建设路派出所接到沙湾县客运站后门处饭馆老板赖占林报警称:在其饭馆发现一个背包,无人认领。
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在饭馆负责人赖占林的见证下,打开皮包进行查看,发现包内装有4500元现金、六张银行卡、一本记事本及季伟的身份证一张。民警遂即对饭馆周围进行细致的调查走访,同时再次对皮包内的物品进行仔细的检查时,记事本上记录的一个电话号码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后经电话证实,失主叫季某(男,汉族,系新疆阜康市人)。
18时许,民警费尽周折终于联系到失主季伟,并详细询问了其公文包的特征及包内物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将所有物品及4500元现金全部交到了其手中。季伟对拾金不昧的赖占林和工作认真负责的民警万分感谢。
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建设路派出所民警正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公安服务人民”的宗旨意识,取信于民,密切同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努力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