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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自己私欲 将妻子置于死地

2011-7-1 7:24:08中国承诺网已有0人评论 加入收藏

2011年 5月18日中午14时许,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称西戈壁镇有一少数民族妇女生命垂危,有可能是他人所致,现正在县医院抢救。副大队长哈里木别克当时正在吃午饭,在接到这个电话后,他顾不了那么多,立即放下碗筷,一边奔出家门,一边打电话向队领导汇报情况。一路上他分析着案件的定性——杀人?故意伤害?意外?当他独自一人火速赶到县医院后,被害人的家人正围在抢救室门口,情绪非常激动。哈里木别克刚要上前进行初步调查时,其中一名男子便挡住了哈里木别克,不让他进入抢救室。

 

哈里木别克立即亮出了警官证,这时该男子的眼神里闪过一丝紧张和慌乱。但这一刹那眼神的改变,立即被哈里木别克锐利的眼神给捕获,他凭借多年的侦查经验断定:他一定与这个案件有关系。在接下来的谈话中,哈里木别克在他面前并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异样,只是毫不经意地与被害人家属聊了几句。但就在这漫不经心的谈话中,哈里木别克已灵敏的嗅到了一丝的犯罪的气息。刚才挡住他的那个男子正是被害人的丈夫加某(现年36岁)。此时,哈里木别克已不露声色地向大队作好了安排,他调了一队民警赶到医院,另派一队民警作好准备,准备随时出发赶赴被害人的家,进行调查取证。同时,为了排除一切干扰事实真相的因素,哈里木别克将被害人的丈夫约至他的车上,首先进行了初步试探。

 

被害人的丈夫加某,一个很结实、帅气的中年男子,带着略微焦急和一丝痛苦的神情,与哈里木别克进行交谈着。哈里木别克也用鹰一样的眼神,搜寻着这个男人身上每一个细微的动作与表情。经过一番交谈,哈里木别克没有得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这时,他立即调整战略,将加某交给大队其他民警秘密监控起来,而自己带领另一队民警赶赴事发第一现场——被害人的家。

 

被害人住在沙湾县西戈壁镇最偏远的一个村子,离该镇还有几十公里的山路,而且车辆无法通行,只能靠两条腿前行。他们一行三人翻山越岭,经过 3个多小时的跋涉,终于来到被害人的家。此时已是18日的傍晚了,他们顾不上解决晚饭的问题,就立即投入到工作当中。哈里木别克利用自身的语言优势,身先士卒,带领民警展开走访调查,他们一直忙活了大半夜,通过大量的外围证据,案件终于有点眉目:被害人的丈夫加某有外遇,夫妻两人的关系一直很紧张,且在事发当天,邻居们听见二人在家里争吵。从这些掌握的线索来看,被害人丈夫加某的嫌疑逐步显现。

 

在掌握这一线索后,下一步的工作任务就是怎样才能从加某那里得到更多的、确凿的证据。哈里木别克一行人又连夜赶回县城,他们不顾疲劳,饿着肚子赶回大队时,已是19日早晨 9时了。对于警察来说,破案是他们的天职。在侦破案件的过程中,能够掌握侦破案件的有利线索,对于每一位刑侦民警来说,无疑都是一支强心剂。有了这支强心剂,他们不顾一夜山路的奔波和辛苦,简简单单地吃了个早饭,又继续工作。

 

5 月19日在与加某的第二次接触时,加某依然用一副很无辜的神情,述说着自己的不幸,但再狡猾的狐狸再逃不出猎人的眼睛。常言道:一句谎话的背后必定要有一筐的谎话来掩盖。他说的越多,漏洞就越多,最后,加某再也无法掩盖自己的破绽,终于说出了真相:因他有了外遇,但又无法摆脱妻子的纠缠,就使出了这一招。

 

他和妻子沙某于2000年结婚,婚后没多长时间,他发现妻子体弱多病,且不能干重活,家里家外大部分的活就都要他一人承担,他逐渐开始嫌弃妻子了,就经常不回家,时间久了,加某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夫妻二人的关系就更加紧张,争吵成了家常便饭。为了能尽快摆脱这种局面,突然有一天,他冒出了一个罪恶的想法——如果这个碍手碍脚的女人永远消失,不就没有阻拦他的人了吗!当时,他为自己的这个想法感到一阵害怕。但就在 5月18日那天,妻子又因为一点小事和他争吵,而且越吵越激烈,妻子一边哭着,一边拿出一瓶前几天才从镇上买回来准备给家里的庄稼地使用的除草剂,在即将放至嘴边时,加某灵机一动--“机会来了”!他上前托高农药瓶,帮助妻子将农药一饮而下。看着一瓶农药倾刻间灌进了妻子的腹中,加某有点害怕、有点兴奋、又有点不知所措。此时妻子泪流满面,表情痛苦,不断哀求丈夫尽快把她送到医院,起初加某对这一幕无动于衷,但在妻子苦苦哀求下,加某将妻子送到了自己的姐姐家。姐姐在得知沙某喝了农药后,就马上简单地对沙某进行解毒处理(喝牛奶解毒),拨打120急救电话,将沙某送往县医院抢救。

 

此时,加某才意识到自己可能犯错了,但他马上想到,刚才发生的一幕,只有自己和妻子知道,如果自己不说,妻子又无法再开口,不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吗。他为自己能如此的镇定感到意外,于是他坚定了自己的想法,不管是谁问,他都一口咬定是妻子自己喝的农药,与他无关。

 

自始至终加某做梦都没有想到,警察会如此的机智和果断,仅一天的时间就将他绳之以法。

 

5月20日沙某因中毒太深,延误了最佳抢救时间,离开了人世。5月26日,加某也因故意杀人罪被沙湾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沙湾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郭翔英

联系电话:0993-6019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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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翔英 来源:中国承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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