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三项建设”活动开展以来,沙湾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坚持以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为落脚点,不断提升队伍整体战斗力,收到良好效果。
2011年5月17日,沙湾县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副大队长哈力木别克带领民警不辞辛苦、翻山越岭调查取证,于5月18日将此案成功侦破。6月3日,受害人家属来到刑警大队,感谢民警迅速侦破此案,将1000元感谢费交到副大队长哈力木别克手中。哈力木别克严词拒绝,将该款立即退还给受害人家属,并说:“这是我们警察应尽的职责!”
哈力木别克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了人民警察的形象,彰现了人民警察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职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