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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万人签名联保“杀人犯”的深刻镜鉴

2009-12-9 0:36:42中国承诺网已有0人评论 加入收藏

杀人偿命,自古皆然。现代法治社会,如果一个杀人案犯竟有两万余人签名请求法院从轻处理,那一定有非同寻常之处。要么,案犯是一个造福乡梓的好人,大家不忍好人被严惩;要么,被杀者作恶多端,人们心中早已盼望除之而后快,而今有人仗义出手,还不好汉一个?

12月2日《中国青年报》披露的这个案件告诉我们,杀人者张旭平,一个年仅19岁的普通农民,也就是说,他还谈不上有什么大恩大德值得让父老乡亲感恩图报,万众一心保他免于极刑;被杀者李世明,张旭平的同村人,被杀时任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下水西村村支书。从报道看,两万人签名联保,更多的不是因为张旭平,而是因为李世明。

在离石区,官不大的李世明几乎是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他奉行拳头哲学,凡看不顺眼的人,他都会打一个痛快,连智障人也不放过;他能左右司法机关,让国家机器成为个人随意使唤的家奴,一个小小的下水西村,因他而受到刑事、行政处罚的竟达36人。而张与李结怨,则缘起2008 年,张旭平的母亲王侯娥两次实名举报李世明。王侯娥举报后不久,她家被砸,大儿子(张旭平之兄)被打伤,上中学的小女儿连续丢了3辆自行车。

近万字的报道,不仅让我们看到一个鱼肉乡里的村霸,还让我们见识了什么叫做权势熏天,炙手可热。谁要不投他的选票,他就让谁没好日子过;谁上访举报他违法乱纪,他就有能耐让谁难逃牢狱之灾;谁敢挡他承包工程的道,谁就得有伤筋折骨、有家不能归的准备。

死了的李世明当然不知道,正是自己平日里所作所为造就的名声,成为签名联保案犯的人心动力。可以说,无论从社会地位还是经济实力,张家都堪称资源匮乏,远不足以支配两万多人的签名之举。可是,当一种社会情绪累积到一定程度,一点火星也能引起爆发,而这样的社会情绪,早已超出个人恩怨的范畴。

发人深省的是,这样一个村支书竟是某些人眼中的鲜花香馍,受到有关方面的极力推崇。1995-2001年,李世明连续6年被评为“红旗”村干部;2001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模范个人”称号;2008年,被离石区委授予“五一劳动模范”称号,并是离石区第四届、第五届人大代表。李世明治下的下水西村,1999年和2001年分别获得“省级文明村”和省一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08年获区委授予的“四星级党支部”称号。民怨沸腾看不见,千夫所指无人识。是其骗术高明,还是有人失察失职、法治失范失威、文明价值颠覆,让李世明如此权倾一方,不可一世?

这个事件的背后,我更看到事发地社会生态的变质失衡。社会公理不敌流氓行径,文明法治屈于权力嚣张。这样的社会生态,民不聊生,必然积累破坏性力量;这样的社会生态中,张旭平是受害者,一般民众是受害者,被以极端方式反抗而殒命的李世明,其实也是受害者。他以蔑视法律、践踏公理的方式破坏了社会生态;被破坏的社会生态,就以一种非理性的手段,将其送上了不归路。

这不是一个恶有恶报的故事。法院判决能否在乎两万人签名的民意分量,似也无关紧要。但对执政者而言,它应有深刻的镜鉴价值。一旦因为权力滥用而导致社会生态变质失衡,执政基础就有可能坍塌倾覆;而恶化的社会生态,势必滋生随时暴发个人悲剧、社会悲剧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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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林 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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