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沙湾县公安局建设路派出所组织全体民警召开了所务会,就车辆管理做出明确规定,组织学习了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建设路派出所车辆管理规定》,重温“五条禁令”,与新分配的民警签订了车辆管理责任书。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求每个民警本着对民警自己、对家庭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车辆管理使用,杜绝和预防交通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是加强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带头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行车,安全行车,不开特权车、“霸王车”,在人民群众中起表率作用。
三是严格警车管理制度。严禁警车从事非警务活动,严禁无驾驶证驾驶警车,加强警车的日常保养和检查,确保良好的车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