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业务是派出所的窗口,是群众对派出所印象的“晴雨表”。为了改变群众对窗口服务“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印象,石桥派出所强化“四种意识”,切实做到服务规范文明,维护窗口良好,坚决杜绝随意性、不规范、不文明等不良现象,提高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强化群众意识。在接待群众和办理业务过程中,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观念,把自己定位在人民群众的公仆和服务员,本职公正就是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是强化服务意识。在接待群众和办理业务过程中,与办事群众“换位思考”,多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有困难的群众要尽力帮助,在不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前提下作到人性化执法,使群众能够通过我们的服务感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是强化文明意识。在接待群众和办理业务过程中,对待办事群众,使用文明用语特别是遇到对有关规定不理解的群众时,坚决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的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使群众理解有关规定,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四是强化规范意识。在接待群众和办理业务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做到行为规范、语言规范、流程规范。特别是在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等业务时,严格按照规定,做到规范、高效、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