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苏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紧密结合“亮剑”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案件回访”活动。活动以来,经侦大队共走访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烟草专卖局、药监局等行政执法部门5家,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3家,乌苏啤酒厂、乌苏番茄酱厂、新疆盛维药业等企业3家,反馈意见建议11条。通过“案件回访”活动,不仅增进了企业单位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不断提升警民和谐度,更主要的是发现服务不足改进执法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精心组织。经侦大队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统一全体民警的思想认识,明确了“案件回访”活动是增进理解、增加和谐的一个重要手段,是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一项重要举措;牢固树立规范执法更要注重执法效果,群众满意才是最终目标的执法理念,认真切实落实好案件回访活动,不得流于形式。
二是回访形式多样化。经侦大队在“案件回访”活动中采用多种等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一方面大队领导带队,对工商、税务、烟草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金融监管机构进行上门回访,尤其结合“亮剑”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及侵犯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防范手段等内容,与回访单位进行交流,不仅更好地听取他们对公安经侦工作的意见,而且为回访单位提供直接的法律防范建议,促进双方协作机制的长效发展;另一方面邀请税务、企业中业务方面的专家到经侦大队,采用商讨形式,对经侦办案工作给予业务常识普及和案件点评,共同提升案件执法质量。
经侦民警案件回访的同时,认真摸排单位不稳定因素,及时发现被侵权的违法犯罪线索,保障企业单位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