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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承诺设施未兑现 宝庆花园业主难安居

2009-8-24 14:46:01中国承诺网已有0人评论 加入收藏
海经讯(记者 陈亚鸿 实习生 柳洋)“省信访局我们也去过,公安厅、省工商局我们也去过,建设厅我们找了好几回,但从2005年到现在,‘宝庆花园’还是那个‘宝庆花园’”!昨天,住在海口市龙昆南路的吴先生向海南经济报记者诉说他在海口市凤翔路丁村路口的“宝庆花园”买房买来的无尽烦恼。

    据吴先生说,2005年4月,经人介绍,他到“宝庆花园”看房子,售楼小姐介绍房子将于当年6月份就可交付使用,当时该楼房已基本竣工,于是吴先生跟海南生旺房地产有限公司和海南国湘房地产开发公司签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宝庆花园”一套房子,交了30%首付款7万多元,余款搞银行贷款。

    按合同规定,2005年9月30日前房子交付使用。到了9月底,他到宝庆花园查看,发现工程没有任何进展,他就去找开发商,对方告诉很快就会交房,但想不到,开发商一拖再拖。期间他向省建设厅、省消委会、海口市房管局等有关部门投诉,2006年下半年,逼于压力,开发商把钥匙交给了他,但没有签订任何交接手续。小区里没有物业、没有道路、没有绿化、没有路灯,根本达不到居住的标准。银行见此情况也不给予办理贷款。吴先生原本想买房结婚,但想不到现在儿子都快上幼儿园了房子还住不了。而因为居住环境太差,又没有房产证,吴先生想卖也卖不了。

    记者在“宝庆花园”看到,路还是土路,没有花草树木,没有路灯,也看不到物业管理人员,已装修居住的房子有十多套,房子后面一块空地上杂草丛生,小区里还有两幢没有装修的大楼。

    居住在此的李先生说,2005年他在这里买了一套房子,交了7万多元首付款,再没有经济能力到别的地方买房,2007年,他把房子装修后来这里居住。但一到晚上,这里便黑灯瞎火,由于没有物业管理,车辆没有地方停放,电梯电费每户每月都要交几十元,小区里还有两幢半拉子楼房,他真后悔当初来这里买房。像他这种情况的业主有二十位。

    昨天,就吴先生和李先生所遭遇的情况,记者采访了省消委会。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业主和开发商已签定了买卖合同,开发商不按时交房,这种情况属于合同违约,可以走法律程序。向仲裁委或法院起诉开发商,要求开发商赔偿违约金,真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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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亚鸿 来源:海南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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