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司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开展,沙湾县人民法院在大力加强调解力度,坚持全程、全面全员调解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案结事了”,全面正确认识把握“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的内涵,有效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工作新发展;纠正片面追求“一锤定音”、“一判了之”的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强化“息诉服判才是最大效益”的观念。
近日沙湾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调处一起四年来一直困扰当事人的案件。2007年春,在一次浇水过程中,全某与石某发生争执,继而全某将石某打伤,并致石某为轻伤。
2007年 6月石某以故意伤害罪将全某起诉至法院,民事部分经法院调解,全某对石某的损失进行了相应的赔偿;从2007年起石某又以全某没有对其赔偿为由,提起民事诉讼将全某两次诉至法院,期间做了伤残等级的评定等。石某与全某历经三次一审,一次二审,石某的部分诉讼请求得到支持。石某的性格变得固执、而偏执。
之后,石某放不下心头的积怨,老是为此事纠缠,先后多次到县人大、县政法委、县信访局反映,并多次到县法院要求解决。2011年 7月27日本院立案受理了石某诉全某的健康权纠纷一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在庭审中合议庭成员耐心释法,让当事人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正确引导当事人进行诉讼;庭后,承办法官多次约见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根据当事人的现状,耐心地为双方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和一些为人处事的道理,利用法律的威信及做人的道理来说服偏执的石某和充满怨恨的全某,最终使石某与全某各自放下心头堆积的多年的恩怨,在双方取得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调解协议,全某当庭支付赔偿款,石某当庭表示今后不再为此事纠缠,双方之间就此而产生的矛盾从此一笔勾销。至此,长达四年、历经四次一审、一次二审的诉讼终于划上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