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汽车买卖双方当事人的签约、履约行为,保护经销商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汽车销售市场秩序,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伊犁州工商局强规范、严要求,大力推广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一是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结合伊犁州实际制定了推行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实施方案,确保推行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在各县市工商局召开推行《示范文本》的座谈会,广泛宣传推行《示范文本》的目的和意义。通过讲解合同内容及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引导汽车经销商和消费者在汽车买卖过程中规范使用《合同文本》;三是通过广播电台等重点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进行宣传解读,对签定汽车买卖合同的具体要求及如何备案做了详细的说明;四是以《示范文本》出台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辖区汽车市场的调查,在做好《示范文本》推行的同时,切实加强汽车销售市场的监管力度,坚决查处汽车经销商利用“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文\刘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