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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关注与政府承诺是否合拍?

2013-9-17 9:49:16中国承诺网已有0人评论 加入收藏

公众对各种社会问题的关注度一向是老百姓生活状况的晴雨表。比如近几年来,教育、社会治安、住房、征地搬迁、环保等问题都关乎民生大计,几乎每年都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足以反映当年的社会现实,也凸现了这些民生问题的尖锐性、突出性,因此完全有理由作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成为政府当前需要解决的最紧迫的任务。相信这些问题也一直都在各地政府的工作日程上,不过,是不是都排在了前列呢?
 

大家不妨回头看看,这些年许多地方政府每年都会向社会公开承诺要办好“十件大事”,可每年所承诺要办好的“十件大事”,包含了诸如教育、社会治安、住房、征地搬迁、环保这些公众眼中的“头疼”大事吗?如果有,“办好”了吗?如果公众关注的焦点没有成为政府承诺要办好的大事,这就很值得探讨了。
 

政府向公众做出承诺,其实也就是敢于接受社会监督,要向社会交代,表明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决心,办的应该是最迫切最重要的事情。假如政府承诺要“办好”的并不是群众最关心的问题,这些承诺就有避重就轻甚至转移群众视线的嫌疑。所以,我怀疑,一个地方政府在向公众承诺前,可能考虑要立竿见影,在一年内兑现,往往不会选那些最难缠最叫人头疼的问题列入“一定要办好的大事”。结果倍受指责的问题 依然倍受公众关注,政府承诺的 严肃性以及所表明的“决心”恐怕就要打些折扣了,而且也反映出政府的办事的短视与所谓欢迎民主监督的虚伪。
 

某些问题一再成为社会热点,足以证明问题的严重性,某些问题几乎年年都排的社会关注度的前列,恰恰表明当地政府在这些问题上工作力度的欠缺。如果这样的问题不能作为地方政府的头号任务,问题就会继续恶性发展,恐怕公众关注度的上升会变成直线了,得出政府无能的印象也不是不可思议了。因此,我认为地方政府完全应该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把公众最关注的问题尽快列入政府承诺要办好的大事中,由此表明政府承诺的严肃与真诚,“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样才能够证明政府的决心之大,也就能够得到公众最坚决的信任和支持。
 

顺便在这里向各地政府建议,既可以先承诺一年之内办好几件大事,也不妨承诺几件两年三年内一定解决的大事,实实在在有困难,五年期限公众也可以接受,请相信公众是有耐心的—只要政府要办的大事是咱最关注的,而且付诸行动塌塌实实地做了,即使由于可能的外部因素办得不够圆满,公众也能够理解并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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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长军 来源:红网(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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