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央批准,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议23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学习、全面把握《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为契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点击详细>>>>
第一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第二条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不准有下列行为......
第三条 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第四条 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准有下列行为......
第五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不准有下列行为......
第六条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不准有下列行为......
第七条 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
第八条 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