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6日,伊宁市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某住宅楼内查处一起双轨制传销案。
经查,2013年7月,当事人李某通过上线介绍,缴纳1.5万元,认购香港某集团公司生产的净水机等系列电子产品后,取得专卖店会员资格。于2013年7月底开始 在其经营的化妆品店,采用香港某集团公司的营销模式,利用双轨制以购 500元-15000元不等的该品牌净水机等系列电子产品取得加入会员资格并发展人员加入,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以下线业绩获得直接或间接提成,多层计酬开展传销活动。截至案发时,当事人李某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人员220名,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非法获利12.38万元。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