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县法院:党支部和党员公开承诺坚持“四个结合”
中国承诺网讯(通讯员张钰玲)新疆沙湾县人民法院根据不同的职责任务、不同岗位的党员特点, 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支部和党员公开承诺的指导意见》,要求各支部和广大党员结合各自的职务和岗位实际,认真制定承诺目标。承诺目标坚持“四个结合”。
一是与岗位职责相结合。根据本部门职能任务和党员岗位职责,提高公开承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与全疆上下正在开展的“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相结合。该院5个支部的66名党员每月向群众、当事人、本院困难干警承诺1件办得到的实事好事,施行“一月一诺、即诺即践”的措施,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三是与该院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引导各支部和党员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立足本职岗位,进行承诺。四是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央、自治区、地区等政法工作会议对法院工作的具体要求相结合。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深化能动司法,依法服务大局,突出民生司法,提升司法公信,为沙湾县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目前,全院5个支部的66名党员共承诺72件。为抓好承诺工作的落实,该院机关党委健全机制,定期听取各支部汇报,定期督导,研究解决承诺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