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苏县城镇工商所为做好旅游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建立旅游消费维权处理机制,该所将旅游市场进行有效的监管。具体做法如下:
1、 工商所执法人员协调县旅游局对全县旅游景点、农家乐和宾馆酒店进行了卫生、设施安全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检查,并在各个景点、农家乐、宾馆酒店里张贴了旅游消费警示及投诉电话,便于及时调解在旅游过程中的消费投诉纠纷。
2、 在旅游季节定期或不定期的前往旅游区及消费点进行检查和了解,有问题立即解决,并做好每次的巡查记录。
3、 在检查的过程中,工商所执法人员与旅游区及消费点的负责人签订监管目标责任书,并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及奖罚办法,事先做好行政指导预警工作,以防发生侵害消费者的行为,造成不和谐的消费纠纷和旅游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