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工商所执法资源整合,推进工商所体制机制创新。开展工商所工作创新试点工作,打破工商所原有岗位职责分工,重新规范内部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强化监管执法职责,探索实行等级管理员制度。
二、强化工商所监管执法力度,推进监管执法职能到位。以日常巡查为主要手段,促进辖区监管到位;加大工商所执法办案快速反应机制建设,对一般性违法案件,依法快速做出行政处罚,重大复杂案件实行局所联动,跟踪指导或联合办案,确保执法办案质量。
三、强化信息化管理,推进工商所综合监管执法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县(州)局和工商所三级联网,大力推进以市场主体登记和监管信息为主要内容的数据库建设,保证网络信息畅通;完善工商所综合管理软件,融合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个体工商户分类监管、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信息、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和12315执法维权信息,建设工商所综合执法平台。
四、健全工商所工作评价机制,推进目标考评管理。围绕全局性重点工作任务,对工商所的队伍建设、巡查监管执法、内务规范管理、软硬件建设进行全面考评;量化考评指标,明确考评要求,做到定性与定量结合,增强考评工作的操作性和实用性。
五、完善工商所长选拔任用机制,推进公开竞争上岗。全面实行工商所长公开竞争上岗制度,担任工商所长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任职资格,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工商所长选拔任用办法,把有能力、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的优秀年轻干部大胆选拔到工商所长岗位上来;定期开展岗位轮换和交流,加强对工商所长的教育培养,优秀的工商所长优先提拔重用。
六、完善工商所队伍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工商所在法制建设、指导办案、审核把关和纪律作风监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选拔政治过硬、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干部担任工商所法制员和纪检监察员;加强法制员、监察员的教育培训,创造条件帮助他们提高业务能力;建立激励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法制员和监察员,优先提拔重用。
七、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和环境,推进工商所执法装备建设。根据监管执法工作的需要,改善工商所的办公条件,配备监管执法设备和交通工具,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执法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