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3日23点,霍尔果斯口岸消协值班人员准备休息,投诉电话响了。消费者张某称他和朋友在夜市吃饭,在一商店购买了价值28元白酒一瓶,打开瓶盖后发现瓶底向外渗酒,瓶中近三分之一的酒已经挥发,消费者找到经营者要求更换或者退货,但商家不予。张某随即拨打了口岸消协投诉电话进行了投诉。
接到投诉后已是晚上23点钟,口岸消协值班工作人员没有因为时间晚事情小而推脱到第二天,工作人员放弃休息立即赶往现场对该投诉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了解,通过向经营者、消费者联系调查后,得知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
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并对经营者宣传了相关法规政策,告知了经营的义务后,经营者态度诚恳地表示对法律法规了解甚少,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要加强学习,并接受了为消费者更换同一品牌白酒的调解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