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扎实开展开门评警活动,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及宗教管理工作,促进辖区社会治安稳定。2011年2月27日,乌苏市公安局西湖派出所民警走访辖区清真寺,向寺管会成员详细讲解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并严正指明宗教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及禁止外来人员非法讲经、未成年人参加宗教和群众婚礼举办“尼卡”活动等重点注意事项。最后,民警与清真寺责任人签订《乌苏市公安局2011年宗教场所管理责任书》,扎实推进2011年宗教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