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为大力加强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安全防范工作,近日,乌苏市公安局头台派出所对辖区的重点企事业单位加油站、信用社、新棉光辉棉业有限公司、头台乡中心学校等单位监控系统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和联网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强调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做好单位内部的安全责任制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防范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坚持做好值班人员的工作制度,全力做好安全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