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为了切实做好2011年法制宣传各项工作,入春以来,乌苏市公安局各单位利用各种平台,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工作中,交警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充分利用广播电台普及面广,方便快捷的特点,积极参与《交通之声》、《行风热线》等节目的录制,通过现场解答听众提问,讲解法律知识等途径进行宣传,拉开了市局新的一年媒介宣传工作的序幕;禁毒大队、经侦大队、刑侦大队、国保大队等部门通过走访重点人员、深入重点单位、场所进行宣传的方式向辖区居民大力宣传禁毒法规、国家经济法规及安全防范知识,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治安、法制等部门利用“3.5”学雷锋宣传日等节点,积极组织市局各一线单位,通过在市区繁华地段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利用宣传车进行宣传等各种手段,集中解决群众提问,在全市营造出了浓厚的法制宣传工作氛围;各一线执法大队及各派出所利用法制进校园的有利时机,针对不同地域、不同年龄段学校、学生的不同特点,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师生自我安全防范、青少年遵纪守法、单位安全防范等种类繁多的宣传活动,得到了广大在校师生的欢迎;各派出所充分利用集市、商场、车站等地方人流集中的特点,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极大的提高了辖区群众春季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安全意识,为第一季度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目前,市局各单位针对春耕春播、春季防火防盗及春季道路交通安全所开展的法制安全宣传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