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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的“身份证”

2011-5-23 12:44:20中国承诺网已有0人评论 加入收藏

 

     

 

为不断加强辖区出租房屋的管理,确保辖区出租房屋全部纳入管理范围,石桥派出所从细处着手,统一制作了出租房屋标志牌。2011年5月22日,派出所民警将这些标志牌发放给出租房屋户,幷把这些牌子钉在醒目的位置。户主看到这些醒目的牌子后,都乐呵呵的说:“我们的出租房屋,也有了自己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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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培行 来源:乌苏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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