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内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有不法分子利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在为已投保单位新增人员开设账户并办理补缴手续时往往不核实新增人员情况的漏洞,持伪造的单位证明、他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谎称以本单位名义为职工增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申请补缴1年住房公积金,此后以职工离职为名,将开设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并取现,骗取住房公积金,实施诈骗活动。
为防止我市出现此类不法行为,近日,乌苏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到乌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管理中心负责人就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模式及办理程序进行了座谈并通报了相关案情,提醒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发现此类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