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合作区工商分局召开汽车销售合同格式条款座谈会。会议由合作区工商分局局长黎文主持,伊犁州工商局市场处处长艾斯哈尔、合同处处长沙塔尔、合同处狄志勇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座谈会上,艾斯哈尔处长传达了自治区工商局品牌汽车销售合同格式条款座谈会的精神,对品牌汽车销售的监管进行了要求;沙塔尔处长重点强调了汽车销售推行合同格式条款示范文本的重要意义,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合同处狄志勇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进行了解读,对签定汽车买卖合同的具体要求及如何备案做了详细的说明;汽车销售商们就如何更好的推行合同格式条款示范文本进行了咨询、交流、探讨。
此次座谈,对帮助汽车销售商规范合同文本的制定和使用,查找合同中存在的问题、漏洞,防范风险,避免或减少合同纠纷发生,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消费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合作区工商分局将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开展合同格式条款工作,大力推广和规范合同示范文本,避免部分行业经营者凭借其市场优势地位,滥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格式条款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文\刘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