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配合做好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合作区工商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对个体私营企业中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日常监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一、加强领导。分局成立了由一名副局长为组长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领导小组,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列为工商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与其他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组织干部认真学习《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伊犁州流动人口和房屋租赁服务管理办法》。
二、明确责任。结合实际,明确职责,对辖区个体工商户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检查,消除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的管理盲区。
三、严格管理。凡是流动人口申请注册登记,必须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身份证、户口暂住证及公安机关证明,手续不全的,一律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并对流动人口经商人员全部录入台帐,纳入管理。
四、宣传教育。深入流动人口较多的企业内部进行《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伊犁州流动人口和房屋租赁服务管理办法》的讲解宣传,并发放宣传资料。(通讯员:何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