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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李世英的承诺
承诺人公告:我以公德和信仰,以诚实和良知公开承诺且郑重申明:我保证借助中国承诺网发表和刊登的承诺信息真实准确,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效力,如有不实愿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王建国 承诺主体:王建国 承诺期限: 可信指数:

 

我对李世英的承诺

本人王建国,男,汉族,32岁,家住广西柳州市,10天前向朋友李世英借款4万元,应李世英的要求,本人在此郑重承诺,向李世英的借款4万元务必在2006年10月20日前还清,说到做到,并对李世英给予的帮助在此一并致谢。

承诺人:王建国

200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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