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注册 忘记密码?
返回顶部 关注新浪微博 关注腾讯微博
您当前位置:社会承诺 >行政执法 >浏览承诺
 
天津市静海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干部公开承诺
承诺人公告:我以公德和信仰,以诚实和良知公开承诺且郑重申明:我保证借助中国承诺网发表和刊登的承诺信息真实准确,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效力,如有不实愿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分局领导 承诺主体:静海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 承诺期限:三年 可信指数:★★★

 

区商务委:

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区商务委在全区大气污染防治中,承担着五项工作职能,一是完成禁燃区内商业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工作;二是完成禁燃区外商业散煤清洁化替代工作;三是全区煤炭经营企业堆场全部实现扬尘污染防治规范化管理;四是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五是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园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区商务委将按照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好区委、区政府要求,紧盯任务、勇于担当、履职尽责,坚决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商务委将成建制、全系统集中力量投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分成三个专项整治小组,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片包镇,科室人员分编入组。按照谁参与、谁负责、谁落实、谁担责的工作要求,确保横向到边、竖向到底、责任到人、任务到点,全力以赴抓好治理工作。

二、强化目标责任:围绕工作任务,收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赶超进度。开展全天候、全方位、拉网式排查整治,不留盲区和死角,问题不发现不放过,隐患不清除不放过,整改不落实不放过,做到小问题整改不过夜,大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在保持高压整治态势的同时,下大力气巩固工作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力度不放松,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完成商业散煤治理和煤炭企业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三、强化协作配合:积极做好与区有关部门和乡镇、园区以及系统内部的协作配合,重点加强在工作互通、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领域的配合。按照我委工作职责,我们将勇挑重担,承责揽责,把工作落实到位。同时,积极配合兄弟部门和单位落实好相关要求,在日常监督、集中整治和确保规范化经营上给予大力支持。

四、强化长效机制:紧紧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每月听取一次集中汇报,会诊把脉研究问题,出台系统内部日常监督和集中整治举措办法,促进工作常态化、长期化、规范化。任何时期、任何情况下,不降低标准,不减轻要求,不放松警惕,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

以上几点是区商务委对全区广大市民的郑重承诺,欢迎予以监督。

区建委:

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是区委、区政府为改善全区大气质量、推进美丽静海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对此,区建委向社会各界承诺,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全力以赴开展防治工作,攻坚克难治理突出问题,为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宜居环境而努力。

一是大刀阔斧开展问题整治。针对当前比较突出的建筑施工扬尘问题,按照“目标明确、责任清晰、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工作原则,以重拳治污的决心和魄力,不讲条件、不降标准、不打折扣抓好问题整治。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围挡、土石方苫盖、车辆冲洗、地面硬化和湿法作业“五个百分之百”的措施,坚决做到:项目开工前,要对落实扬尘治理措施进行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准开工;项目施工中,加大巡查检查督查力度,对落实扬尘治理措施“走样”、“打折扣”的企业,采取通报批评、停工整改、约谈企业负责人等手段进行处理,问题严重的企业,坚持上限实施行政处罚,并将违法违规企业记入不良记录,强力推进建筑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扬尘污染防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立足长期推进建章立制。要坚持大气污染防治的常态化、长效化,针对前期治理的突出问题,制定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标准,防治标准既要合乎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要求,又要切合本地区实际,更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同时,健全完善“统一要求、全面排查、强化重点、专项治理”的监管机制。要排定时间表,制定路线图,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加强对施工项目的全面排查,坚持即查即改,立行立改,以天保月、以月保年,全面推进行业准入标准化、行业从业标准化、行业监管标准化。

三是团结协作加强协同联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区上下合力、综合施策,对此,区建委将始终坚持“全区一盘棋”,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对多部门共同完成的任务目标,不管牵头也好、配合也罢,都不推诿,积极上手,主动与其他部门协调沟通,确保每天都有新进展,每天都见新成效,共同完成好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目标。在此,我们也真诚呼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监督我们的工作,共同为改善全区大气质量、推进美丽静海建设而努力!

区农委:

在静海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区农委主要负责先进民用炉具推广和指导协调农口相关中心做好农业生产散煤治理工作。在广大农村推广先进民用炉具,开展农业生产散煤治理既是一项惠民利民工程,也是治理污染环境、改善空气质量、保护百姓身体健康的具体措施。按照区“四清一绿”办公室要求,在推广任务基本完成的情况下,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先进民用炉具安装率。充分发挥乡镇主体责任,协调指导各乡镇村街开展炉具安装复查工作,摸清炉具安装底数,耐心做好已发放但尚未安装炉具的群众工作,力争在入冬前进一步提高炉具安装率。

二是进一步规范炉具档案管理工作。按照一户一卡、一村一台账,镇、区建档案的要求,认真抓好信息的核实、录入和整理工作,做到规范建档、规范管理。

三是进一步强化先进民用炉具售后服务。以乡镇为单位,组建各炉具企业售后服务点,为广大村民提供炉具安装使用指导、炉具故障排查与修复等相关服务。坚持做到“三有一及时”,即:有场地、有服务人员、有零部件、及时上门服务解决问题。

四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拟定11月初开始,在区电视台开辟炉具使用安全知识讲座专栏,滚动播放炉具安全使用指南,同时做到排查走访不间断,确保百姓使用炉具安全。

五是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散煤治理工作。协调指导农口有治理农业生产散煤任务的各单位心,深入农业生产用煤个体了解情况,采取购置优质煤等措施减少空气污染。

区房管局:

按照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区房地产管理局结合全区国有土地拆房扬尘防治工作实际,认真对照“工作任务清单”,逐条进行了分解落实,制定了工作措施,现做如下承诺:

一、成立扬尘防治工作组。抽调精干力量,具体负责拆房扬尘项目的日常巡查、监管,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重污染天气的应急管理及违规行为的查处等工作。

二、制定拆房工地扬尘防治标准。研究制定《静海区拆房扬尘防治管理办法》,明确扬尘防治责任主体及各有关部门的职责,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的规范化管理措施,以及违规拆房行为的处罚标准等。

三、建立扬尘监控手机平台。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建立房屋拆迁在线监控信息平台,乡镇、园区网格长、拆迁项目值守人、房管局工作组成员,通过手机平台随时对拆迁工地情况进行监控,及时沟通信息,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四、强化拆迁现场巡查。局扬尘治理工作组加强对拆迁工地的日常巡查,要求各拆迁项目必须落实“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苫盖、出入车辆100%冲洗、出入口地面100%硬化、拆除施工100%湿法作业”。对不按要求施工的,一经发现立即制止,并按照相关规定督促其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五、做好重污染天气的应急管理。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立即启动扬尘防治应急预案,及时通知各拆迁工地,在重污染天气停止一切拆房作业和渣土运输。区房管局工作组设专人进行全天候巡查,确保重污染天气不出问题。

公安静海分局:

按照区委、区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公安静海分局将全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交通疏导,科学优化,不断提升道路通行能力

公安分局将继续加强早中晚高峰交通疏导,以学校、医院、商场等繁华区域为重点,加强交通疏导,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进一步科学优化交通组织,科学优化交通信号灯配时,提高通行效率。同时以车流、人流密集、繁华区域为重点,持续加大对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的治理,净化交通秩序。

二、加强路面管控,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分局将按照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积极联合相关部门,针对重型柴油车、渣土车、拖拉机违法上路运输等行为开展整治,严查二轮、机动三轮车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同时,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开展车辆尾气检测及治理工作,全方位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三、完善预案,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公安分局将持续关注全区大气污染状况,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将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及时启动交通管控应急预案。同时,加强对机动车违反限行规定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四、全面开展宣传工作,加快推进老旧车淘汰进程

公安分局将充分运用和协调各类宣传媒介,全方位开展老旧车淘汰宣传工作,积极配合乡镇部门全面做好老旧车淘汰工作。

五、强化部门协作,严格烟花爆竹燃放监管

公安分局将联合安监部门加强烟花爆竹的经营管理,严格控制烟花爆竹数量,持续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区交通局:

根据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安排,交通局主要负责道路扬尘治理工作。在此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我们将全力以赴,发扬交通人“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铁军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打响道路扬尘治理这场攻坚战!

我们的目标是:确保在两个月的时间内,实现道路扬尘治理大变样,达到“工程现场文明、规范、整洁,路域环境安全、畅通、优美”的工作目标。

为此,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保障措施:

一是全力打造无尘工地。以更高标准落实“五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控措施,开展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狠抓不懈,全力打造无尘工地。在工地外围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挡板进行封闭作业,严格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的准入和准出,确保物料堆土百分之百苫盖;推广雾状喷淋系统,实现土石方作业现场无死角喷雾降尘。

二是努力提升路域环境。严格执行公路扫保标准并加强路面巡查管理,及时清除道路污染。同时,加快实施绿地修复工程和重点道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大力实施环境保护工程,10月底前完成与环线等主要道路对接的60个土路口硬化改造任务。

三是强化行业监督管理。对重点路段开展24小时巡查,对撒漏污染、带泥上路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治理,一律按上限实施行政处罚。加强源头管理,加大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和对企业的法治宣传力度,提高道路运输参与者的环境保护意识。对各类环境污染行为做到零容忍,重拳出击,绝不宽容姑息,始终保持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努力构建“不敢污染、不能污染、不想污染”的常态化。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辱使命,敢于担当,以问题为导向,正视问题,解决难题,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大干两个月,强力推进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坚决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这场硬仗,确保污染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美丽静海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区市场监管局:

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区政府《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清单》工作要求,将突出抓好煤炭和油品质量抽检两项重点工作,并承诺如下:

1、持续加强煤炭质量抽检,在此前已抽检149个批次、累计抽检煤炭经营企业121户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抽检频次、扩大抽检煤炭经营主体覆盖面,严厉打击煤炭质量抽检不合格违法行为。强化煤炭领域日常监管,突出加强乡镇及农村地区煤炭经营市场监管,重点查处无照经营煤炭行为。紧密结合农村地区先进民用炉具推广和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全区流通领域煤质监管机制,实现全区流通领域煤质达标。

2、全力配合市市场监管委对我区车用汽柴油生产企业、批发仓储、加油站等单位生产销售的车用汽柴油进行监督抽查,在此前抽检车用汽油7个批次、车用柴油3个批次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油质抽检力度,年底前,按计划完成抽检车用汽油22个批次、车用柴油18个批次的整体目标,并依据《产品质量法》《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抽检不合格车用汽柴油生产销售单位进行后处理工作。充分履行成品油市场监管职责,对发现的无证无照经营成品油行为,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成品油行为。建立健全燃油质量监督检查机制,实现全区燃油质量达标。

区水务局:

为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结合水务职能和工作实际,郑重承诺如下: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成立水务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对照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清单,以控制在建水务工程扬尘污染为重点,立即将各项任务层层分解落实,不打折扣。同时,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及时与各项目法人、监理、施工单位分别签订责任书,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防治措施,严格执行降尘防尘标准,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规范管理,控制扬尘。加快安装扬尘在线24小时动态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对全区水务工地进行不间断巡查,保证围挡、苫盖、车辆冲洗、地面硬化和土方湿法作业等“五个百分之百”扬尘控制措施落实到位。监督建设单位按照规定运输沙石、渣土等散体物料,规范管理各类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不达标的一律禁止入场作业。遇有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时,迅速启动防控,有效减少水务工程建设对大气污染防治的影响。

三、常抓不懈,形成机制。牢固树立绿色发展意识,坚持把水务施工扬尘防治作为常态工作,建立完善项目法人、施工和监理单位随时自查、水务局每月不少于4次巡查并不定期专项抽查相结合的长效控尘监管机制。坚持严格执法,强化问责制度,对执行扬尘防治规定不严格、不到位的,将按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停工整顿等处罚,确保水务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为建设碧水蓝天美丽静海做出贡献。

区畜牧业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控制畜牧养殖业、生产用煤造成的大气污染,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改善全区空气质量,结合全区畜禽养殖业生产煤炭使用现状,就做好畜牧产业用煤清洁化替代工作,承诺如下:

一、建立机构,加强工作的组织推动。成立我中心畜牧养殖业能源清洁化替代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成立专门办公室。明确各自分工、责任、目标和任务完成时限。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做到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二、摸清底数,做到有的放矢。成立由中心各副职任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为成员的工作推动小组,对全区18个乡镇进行分片管理,对分管区域内养殖场户、燃煤使用情况进行一一摸底,对基础信息逐场逐户进行建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汇总。

三、积极宣传,提高养殖户的认识。对全区畜禽养殖场户,尤其是规模养殖场户,采取举办培训班、深入场户指导等形式,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养殖户对使用清洁煤的认识;编印清洁煤使用明白纸,及时发放到养殖场户手中,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防治大气污染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指导,推进养殖生产清洁煤使用全覆盖。建立工作台账,定期总结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加强指导服务和整改监管;积极探索推广养殖清洁煤使用新技术、新工艺,并结合畜牧业标准化项目的建设,帮助养殖户做好畜禽环境控制方面的提升改造;加大新燃具、新能源的使用推广力度,保持畜牧业生产安全、环保和高效。

区农机中心:

农机中心承担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和农用车规范化管理工作是全区“三大战役”中大气污染防治战役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全区空气质量的提升和居民生活环境的改善。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努力做到五个着力:

一是着力搞好调研。采取印发调查表、深入乡镇直接调研等形式,对各乡镇高杆作物种植和农用车存辆进行全面摸排调查,做到心中有数,以便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然后将调查结果登记造册、给各地块编号并落实到责任者名下,实行一包到底,奖优罚劣。

二是着力做好宣传。充分利用区电视台在黄金时间播放秸秆禁烧的公益广告。同时,发动乡镇村利用标语、流动宣传车和发放明白纸以及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做到乡村明显位置、重要地段、田间地头随处可见秸秆禁烧宣传标语,大力营造焚烧秸秆可耻、不烧秸秆光荣的良好氛围。为了方便群众互相监督,我们将设立秸秆禁烧监督举报热线电话( 28942717),并面向社会公布。

三是着力加强巡查。中心抽调业务科室18名精干人员,由各位领导带队成立6个巡查小组,每组包3个乡镇,在夏秋收获的关键时间节点,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督导。为了在第一时间扑灭火情,我们为每个巡查组配备了简易灭火工具,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为提高乡镇重视程度,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乡镇下发《秸秆焚烧整改通知单》,确保巡查宣传无死角,扑灭火情无延误。

四是着力抓好秸秆利用。坚持“既堵更疏”的原则。千方百计为秸秆利用找出路,除将秸秆在本地做还田、青贮、打捆建大棚利用外,为乡镇与秸秆利用企业搭建平台,外运到河北吴桥、大成等周边地区供发电、造纸利用。同时,积极争取市有关部门秸秆利用扶持资金帮助锐盛等秸秆压块生产企业开足马力多消耗秸秆。

五是着力强化拖拉机规范管理。禁止无牌、无证现象的发生。对拖拉机的检验严格把关,从源头上杜绝各种安全隐患。同时,强化农机监理人员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提高监理人员的服务能力,做到服务送上门,监理工作下到村,千方百计为农民办理车务手续提供方便。

我们承担的秸秆禁烧和农用车管理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但是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把这项工作做好,不辜负领导和全区人民的期望,努力实现不着一把火和全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7%的奋斗目标,为美丽静海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区土地整理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的指示精神,我中心结合工作实际情况,严格遵循“科学施治、源头预防、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对中心开展的土地整理地块以及建设项目,集中进行工程扬尘污染防治与管理,不断强化主体责任,大力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成立土地整理项目扬尘治理领导小组

加强对扬尘工作防治的组织领导,明确项目人员及各承包单位的扬尘防治责任,并严格监督检查,确保扬尘治理任务、责任落到实处。

实行项目专项管理目标责任制

按照区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与任务清单内容,着重抓好土地整理地块扬尘污染防治、全区整理地块渣土运输车辆标准化管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规范化管理等工作,力争达到全区土地整理地块工程扬尘治理零污染的目标。

工程渣土实现全面苫盖

根据土地整理项目可能发生的扬尘情况,组织编制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施工现场的工程渣土采取全面苫盖,最大限度的减少粉尘污染。对原土、回填土采用密目网进行覆盖防尘,并采用经过沉淀处理的废水定期对表层进行雾化,遇干旱天气和大风天气随时喷水防治扬尘。

实行工程土方湿法作业

土地整理施工时,在土方开挖、回填工作中,采取淋水、降尘和防止车辆泥土外泄等措施。同时,在土方未干化之前,经表面整平压实后,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定时洒水维持湿润,有效地控制扬尘。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进行分类、分规格存放,设置标志牌,做到整齐有序、稳定牢固,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和构件按时洒水,加以覆盖。

加强管控避免机动车辆污染路面

对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定期进行全面清洗,各类运输车辆在场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用密闭措施。同时,按照我中心制定的整治方案,施工单位必须配备清洗设备、安排现场保洁员,专门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扬尘垃圾清扫,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整洁。重污染天气或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建筑作业、土方开挖、回填及清运工作。

抓好问题整改和有效落实

自觉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同时涉及到中心负责的土地整理项目治理扬尘污染防治任务,力争在10月底前全部达标完成。

以上承诺,确保落实,如有违反,愿接受一切处理,请各级领导及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0% (0)
0% (10)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站长导语 |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用户指南 | 广告服务 | 公司招聘 | 郑重声明 | 联系我们 | 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