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12时50分许,乌市公安局南园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乌苏市三公司家属院前进巷002号房内,有两人煤烟中毒昏迷不醒。接到报警后,副所长李林录带领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在乌苏市三公司家属院前进巷002号平房内,有一男一女两人在床上躺着,已深度昏迷。房屋内煤烟味较浓,民警快速打开门窗通风,并对两名中毒人员采取保护措施。十几分钟后,120急救中心医务人员赶到,民警协助医务人员进行施救,经过现场急救,两名中毒人员才渐渐苏醒过来,看到两人苏醒后,大家才松了一口气,120急救中心的工作人员说,“幸亏有你们公安民警在我们来之前做了一些工作,如果再耽误一会,两人可能就会有生命危险”。随后,民警又协助医务人员将患者送上急救车去医院作进一步治疗。
后经调查了解,房内男子叫库某及妻子尼某因取暖不当,火墙密封不严,造成两人煤烟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