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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家电下乡”变成“家电害乡”

2011-2-25 12:21:33中国承诺网已有0人评论 加入收藏

      “家电下乡”是国家为了刺激消费的一项惠农政策,但与此同时,“家电下乡”消费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打“擦边球”的现象。一些不法商贩利用“家电下乡”倾销假冒伪劣略商品,坑农害农。霍城县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谨防六大误导行为。 
    这六大误导行为分别是:假冒、仿冒他人中标的注册商标或擅自改变中标的注册商标标识;擅自使用中标产品特有的包装、标识或使用与中标产品近似的包装、标识,造成与中标产品相混淆,引起消费者误认误购;擅自扩大使用“家电下乡中标产品”型号、品牌;擅自改变家电下乡中标标识的文字、内容、大小、形状、颜色;擅自在产品包装、广告促销中使用“家电下乡中标企业”、“家电下乡第一品牌”、“家电下乡最受欢迎品牌(产品)”等字样;擅自在销售网点悬挂“家电下乡中标企业”,或不按规定公示家电下乡中标品名、品牌、型号、限价等信息。 
据了解,为了便于农民识别“家电下乡中标产品”,商务部、财政部特别制定了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家电下乡产品外包装的正前面应印制家电下乡中标产品标识及“财政部商务部家电下乡中标产品”字样;家电下乡产品使用说明书封面左上角应有家电下乡专用标识及“财政部商务部家电下乡中标产品”字样,右下角粘贴有“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此外,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均应悬挂“家电下乡指定店”的牌匾,上面有网点授权编号,消费者可登录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查询。 
     霍城县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家电下乡”指定商品时,要谨防六大误导行为,谨防“家电下乡”变成“家电害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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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平 来源:霍城县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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